美国最高法院 金诉伯威尔,支持向在州或联邦交易所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提供补贴。尽管法院的6-3裁决在政治上被赞誉为奥巴马政府的重大胜利,并且是《可负担医疗法案》(ACA)的延续,但其法律含义也深远。拒绝依靠 雪佛龙 尊敬的学说,首席法官约翰·罗伯茨(John Roberts)为多数人撰写,并由肯尼迪,金斯堡,布雷耶,索托马约尔和卡根法官组成,得出结论,该法规的立法意图对所提出的法律问题做出了回答,“国会不太可能将这一决定委托给国税局,国税局在制定此类健康保险政策方面没有专门知识。”
法院认为,“国会通过了《平价医疗法案》,以改善健康保险市场,而不是摧毁其市场”,因此,如请愿人所称,它本无意将税收抵免仅限于那些在“交易所购买健康保险”的个人。由国家建立。”因此,法规的背景,立法历史,意图和对法律的整体解读赢得了胜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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